根据《黑龙江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黑科规〔2022〕1号)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13号)的要求,对参加2021年度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管理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复核、数据校核等程序,提出2021年度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基础研究处 0451-82632603
监督电话: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451-8262802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6日